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7770.“叫他们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金器银器”表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必从属于教会的恶人那里被夺走,并赐给属于教会的善人。这从“银器和金器”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参看1551, 1552, 2954, 5658, 6112节);“器(皿)”是指记忆知识(3068, 3079节)。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器皿,因为它们包含它们。有人以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是信之真理和良善本身;但它们并不是。构成信的,是对真理或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流入记忆知识,如同流入它们的器皿。向埃及人要这些东西表示夺走它们,并将它们归与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为何在前面的章节(3:22),经上说他们要“掠夺埃及人”;在后面的章节(12:36),经上说他们要“掠夺他们”。经上之所以说“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是因为“男人”关乎真理,也表示真理,“女人”关乎良善,也表示良善。
至于此中情形如何,可参看对出埃及(3:21)的解释(6914-6917节)。这段解释说明,那些属于教会,认识信的奥秘,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本身被转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至于这种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可参看前文(6914节)。这些事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主对那去把一千藏在地里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十千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25, 28-30;路加福音19:24-26)
在马太福音中还有类似的话: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4-25)
原因在于,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善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知识或认知是一样的,但人把它们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却赋予它们具体的品质。这些知识或认知好比世俗的财富,一个人把财富投入良善的目的或功用,而另一个人则把它们投入邪恶的目的或功用;因此,各人财富的性质取决于他将财富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这段解释还说明,恶人所拥有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就像这些财富一样,能为善人所拥有,并服务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由此可见,以下吩咐代表什么,即:以色列人要向埃及人要银器和金器,要由此抢劫和掠夺他们。耶和华永远不会吩咐这种抢劫或掠夺,除非它代表灵界的这种事。
以赛亚书中所写的就表示类似的事:
推罗的货财和淫资最后必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但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8)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货财”和“淫资”是指被投入邪恶目的或功用的知识或认知;“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要被赋予将它们投入良善目的或功用的善人。
弥迦书中所写的也是如此:
锡安的女子哪,起来踹吧!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你必打碎多民。我将他们的获利献与耶和华,将他们的财富献与全地的主。(弥迦书4:13)
“打碎多民”表示使他们荒凉;“被献与耶和华和全地的主的获利”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大卫将他从所治服的各族所得来的金银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夺来的,以及从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1-12);所罗门把他父分别为圣的东西放在耶和华殿的宝库里(列王纪上7:51)也包含类似的事。
10030.“遮盖肠子的”表存在于最末或最低层的。这从“肠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肠子”是指最末或最低的事物。“肠子”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们是人内脏的最末和最低部分,不仅在位置上是最末和最低的,而且在功能上也是最末和最低的。就位置而言,它们在胃部下面,与胃相连;就功能而言,它们接受人里面已消化的东西。众所周知,它们上面是胃、肝、胰、脾;再往上是心和肺;最上面是头。身体更优越的器官或更高级的部位把其污物和废物排入肠道,将它们部分经由胃,部分经由被称为肝管的肝脏导管,以及胆囊管或胆管,部分通过胰管(胰管和其它一切导管一样,都有进入十二指肠的出口)通过这些肠道排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肠子”表示最末或最低的事物。人体的内部器官表示诸如属于灵界的那类事物,这一事实从许多章节末尾的大量说明可以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大人,就是天堂与存在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至于肠子具体对应什么,可参看前文(5392节)。地狱对应于从肠道排出的渣滓和排泄物(5393-5396节)。
由于接下来提到了几个身体器官,如小网膜、肝、肾、腿、胸、胁或肩、头;还论述了在献祭时对它们的排列,所以必须在此首先说明,人体的各个部位一般表示存在于大人,也就是天堂里的那类事物。在此仅说明但以理书中用来描述尼布甲尼撒雕像的那几个身体部位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它的头是纯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 33)
人若不知道主的圣言是属灵的,就会以为这些话论及地上的国度。但圣言并不论述地上的国度,只论述神的国度,因而只论述天堂和教会。这些之所以通过存在于地上和地上国度中的那类事物来描述,是因为世俗和地上的事物对应于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因为整个自然界和整个世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参看9280节所提到的地方),地上和世俗的事物是一个人首先知道的东西。
由此可见,尼布甲尼撒在梦中所见到的这像并非表示世俗事物,而是表示天堂事物。至于头、胸膛、肚腹、腰、腿和脚具体表示什么,这从它们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圣言的内义可以得知。从对应关系可知,“头”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胸膛和膀臂”表示第二个状态;“肚腹和腰”表示第三个状态;“腿”表示第四个状态;“脚”表示最后一个状态。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状态,故经上说“头是纯金的”;第二个状态是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状态,故经上说“胸膛和膀臂是银的”;第三个状态是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爱之良善及其真理,故经上说“肚腹和腰是铜的”;第四个状态是信之真理,故经上说“腿是铁的”;最后一个状态是真理,这真理虽被称为信之真理,却缺乏良善,故经上说“脚是半铁半泥的”。由于教会的最后状态是这样,所以经上说“从磐石中凿出一块石头,将它们都砸碎,风把它们吹散,无处可寻”(但以理书2:34, 35);意思是说,对主之爱的良善,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都完全被驱散,彻底不复存在,以致没有人知道它们是什么。只有关于信之真理的某种知识,没有任何关于良善的知识存在;即便关于良善的某种知识存在,它也不是真正的良善,因而不是与信之真理一致的良善。
这良善是没有内在的外在良善,就是那种邀功的良善,以及为了自我和世界,因而为了利益、地位、名声和由这些东西所培养的友谊,或为了讨好的良善;或者追求良善仅仅是因为害怕法律,不是因为仁之良善,就是同胞的利益,人类社会的利益,国家利益或教会利益。
前面提到的这类良善由“泥”或“土”来表示,与这良善不一致的真理是“铁”。所以经上说:
你既见铁与泥搀杂,他们也必与人种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相合一样。(但以理书2:43)
“人种”是指源于人之自我的信之真理,也就是被歪曲并通过应用于出于关注自我和世界的邪恶而被玷污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人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趾,都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
“头”一般表示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胸膛”表示属灵良善,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脚”表示属世良善,就是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9913, 9914节);“金”、“银”、“铜”、“铁”也表示这类事物(5658节)。不过,至于“头”具体表示什么,可参看4938, 4939, 5328, 9913, 9914节;“胸膛”表示什么,可参看4938, 4939, 5328, 6436, 9913, 9914节;“银”表示什么,可参看1551, 5658, 6914, 6917节。由此明显可知“肚腹”和“腰”,就是胸以下的部位表示什么。至于“铜”表示什么,可参看425, 1551节;“脚”表示什么,可参看2162, 3147, 3761, 4938-4952节;“铁”表示什么,可参看425, 426节;“泥”或“土”表示什么,可参看1300, 6669节。
由此可知,人体的部位或器官表示诸如与大人,就是天堂里的事物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它们都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它们因对应于这些事物,故也对应于教会中的这些事物,因为主在地上的天堂就是教会。人,以及人的各个部位与大人,就是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可参看许多章节末尾根据经历本身所作的说明,如这些章节: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5846-5866, 5976-5993,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6, 6466-6495节。以及何为对应,2987-3003, 3213-3227, 3337-3352, 3472-34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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